工業和信息化部(以下簡稱“工信部”)依法對383家企業的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予以注銷。這一舉措是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》和《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》等相關規定,對未按規定履行年報義務、不再符合許可條件或主動申請注銷的企業進行的規范化清理,旨在維護健康有序的電信市場環境,保障用戶合法權益,促進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的高質量發展。
根據我國電信業務分類,增值電信業務分為第一類和第二類。此次涉及注銷的許可證主要集中于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。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覆蓋范圍廣泛,包括但不限于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、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、存儲轉發類業務、呼叫中心業務、信息服務業務(如常見的互聯網信息服務)等。這些業務與數字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,其市場秩序的規范至關重要。
工信部此次集中注銷許可證,是常態化監管的一部分。主要原因通常包括: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年度報告或報告信息不實;企業因自身經營策略調整,主動申請退出相關業務;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終止;或企業在取得許可證后,長期未實際開展許可業務,導致許可條件不再滿足等。通過這種“出清”機制,可以有效清理“僵尸”許可證,釋放寶貴的碼號、備案等公共資源,防止市場準入資質被閑置或不當利用,為合規經營、創新發展的企業創造更加公平、透明的競爭環境。
此舉向電信業務經營者傳遞了明確信號:獲得經營許可并非一勞永逸,企業必須持續滿足許可條件,依法合規開展經營,并自覺履行年報、信息變更報告等法定義務。對于廣大電信和互聯網用戶而言,規范的市場管理有助于篩選出優質、可靠的服務提供商,降低因企業無序退出或違規經營帶來的服務中斷、信息泄露等風險,從而更好地保護自身權益。
工信部將繼續完善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,加強事中事后監管,通過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檢查、重點監管等多種方式,動態跟蹤企業經營行為與許可條件符合情況。也將持續優化審批服務,激發市場主體活力,引導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領域的企業聚焦技術創新和服務提升,共同推動我國電信業和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。